首先,從產生的時間來看,民間音樂作品往往伴隨著一個群體的產生而出現,創作完成的具體時間大多已無從考證或在學界有著諸多分歧。從形成的過程來看,民間音樂作品更像是流經千年的一條“河流”,在傳承“傳統"的同時不斷進行著創新,從古延續至今。在現代語境下,相對于專業音樂作品來說,民間音樂作品的歷史更為悠久,屬于古老的表達。如作為中國音樂文化符號享譽海內外的民歌《茉莉花》,流傳至今已有幾百年的歷史,但其到底源自何時則無定論。我們僅能從歌詞和曲譜的記載中管窺其“源流”。《茉莉花歌詞部分在明萬歷年間(巧73一1619年)馮夢龍編的有詞無曲譜的民歌集《掛枝兒》中以茉莉花為歌名的民歌《茉莉花》中就曾出現過相似的描述片段;在清乾隆年間(1736一1795年)由玩花主人選輯、錢德蒼增輯的木刻本也有類似描述;戲曲劇本集《綴白裘》第六集卷一《花鼓》一折中的《花鼓曲》中有了更多的描述;《茉莉花》曲譜部分在英國地理學家約翰.巴羅于1804年出版的《中國旅行記》中有記載,該書介紹了由西特納先生記錄的《茉莉花》版本;此外,由貯香主人編的清道光元年0821年,另一說道光十七年即丨837年)出版的《小慧集》刻本中所載的《鮮花調》記錄了該曲類似的形態;在趙元任發表的《趙元任全集》第11卷中也對該曲進行了記載。現存享譽海內外的民歌《茉莉花是在漫長歲月中沉淀下來的民間曲調的“切片",形成的確切時間早已成為過去,今天任何人的考證與解讀僅能作為當代人思維意識下的理解,純粹的客觀事實已無法再現。民間音樂作品是源于傳統的藝術表達,因此,擁有大量民間音樂資源的國家往往是歷史較為悠久的國家。